垃圾分類實行城市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點城市的城區範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2.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包括↟▩☁▩☁:這46個重點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石家莊✘▩、邯鄲·✘✘││,太原·✘✘││,呼和浩特·✘✘││,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銅陵·✘✘││,福州✘▩、廈門·✘✘││,南昌✘▩、宜春·✘✘││,鄭州·✘✘││,濟南✘▩、泰安✘▩、青島·✘✘││,武漢✘▩、宜昌✘▩、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成都✘▩、廣元✘▩、德陽·✘✘││,貴陽·✘✘││,昆明·✘✘││,拉薩✘▩、日喀則·✘✘││,西安✘▩、咸陽·✘✘││,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市·↟。
3.鼓勵各省(區)結合實際·✘✘││,選擇本地區具備條件的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直轄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省會↟▩☁▩☁:
河北省會石家莊市✘▩、山西省會太原市✘▩、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遼寧省會瀋陽市✘▩、吉林省會長春市✘▩、黑龍江省會哈爾濱✘▩、江蘇省會南京市✘▩、浙江省會杭州市✘▩、安徽省會合肥市✘▩、福建省會福州市✘▩、江西省會南昌市✘▩、山東省會濟南市✘▩、河南省會鄭州市✘▩、湖北省會武漢市✘▩、湖南省會長沙市✘▩、廣州省會廣州市✘▩、廣西首府南寧市✘▩、海南省會海口市✘▩、四川省會成都市✘▩、貴州省會貴陽市✘▩、雲南省會昆明市✘▩、西藏首府拉薩市✘▩、陝西省會西安市✘▩、甘肅省會蘭州市✘▩、青海省會青寧市✘▩、寧夏首府銀川市✘▩、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臺灣省會臺北市·↟。


擴充套件資料↟▩☁▩☁:
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在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衛生城市✘▩、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園林城市和全域旅遊示範區等建立活動中·✘✘││,逐步將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分工負責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罰·↟。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相關城市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釋出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
(三)完善支援政策·↟。按照汙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採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執行予以支援·↟。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透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透過“網際網路+”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透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願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服務·↟。